我会正式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7-21

中山市客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天在中山市康华路33号商会会所成立,中山市司法局何务生副局长、中山市客家商会李金东会长、创会功勋会长陈忠胜及市司法局调解科科长陈炳祥,副科长杜峰华,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管理科副科长邓敬文,石岐司法所梁甄欣等,我会执行会长、本期轮值主会长叶国清,执行会长、秘书长杨文晓,常务副会长、本期轮值会长陈轩福,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张海华、朱志强,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江炳元、罗芳展、梁义暖,副会长、本期轮值会长彭建威、黄富祥等出席了揭牌仪式。

 

图为客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

 

市司法局何务生副局长说,在商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市解决基层法律问题的一种创新,也是维护客商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化解法律纠纷、维护客商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兴业环境有重要的意义。

图为市司法局何务生副局长在会上讲话

 

我会李会长说:就“人民调解”服务工作,在相关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我们也时有开展服务,商会今天正式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们在为会员服务上的重要举措,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当地,让商会成员愉快相处、紧密合作,让各成员都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初衷之一,开展“人民调解”服务工作,为和谐中山建设、繁荣中山建设做一份贡献。

图为李金东会长在会上发言

 

执行会长叶国清称:在商务活动中,难免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是纠纷,这些需要专业的知识和处理技巧,为更全面的为会员提供服务,商会得到了市司法局、石岐区司法所的支持和指导,今天正式成立了“中山市客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在专业人员的主导下,为会员提供专业的服务。

图为叶国清执行会长在会上发言

 

附:中山市客家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目的、任务如下:

目的:将各成员的商务活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在当地,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和谐中山的建设,为繁荣中山的建设做出贡献。

 

任务:

1、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

2、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发生;

3、进行社会法制宣教教育;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图为参加人员在会所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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