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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行普法 | 民法总则讲堂——中山市东升镇胜龙村






2019年7月17日上午,我所党员律师、党支部公益普法宣讲团成员邱爱山前往中山市东升镇胜龙村,针对民法总则修改的22个热点和亮点进行普法宣讲。胜龙村十分重视本次普法宣讲课并积极响应,胜龙村治保会主任村民3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它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在法律框架下对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很大影响。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有多处的修改,如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的调整、胎儿民事权利的增加等等,本次的讲课内容主要涉及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修改的热点内容,围绕诉讼时效的修改、监护权的修改、荣誉权等内容展开。

 

 

 

以六项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为例,邱爱山律师结合自身专业的法律知识解释了公序良俗等热门法律用词在民事活动中的价值体现又进一步从民法总则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出发,解释“等价有偿”这一仅在个别法律适用而不适宜作为总则这样具有统领性的法律原则。


邱爱山律师提纲挈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到场人员讲述民法总则修改的重点,帮助大家深刻体会民法总则修改的意义并感受民法总则指引、规范民事活动的作用,以便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在胜龙村贯彻、落实民法总则。

 

 

在普法的道路上凯行也将一路前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持续深入基层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