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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修宇

姓名:缪修宇
(律所职务)
学    历:大学本科
毕业院校:广东警官学院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合同纠纷
联系电话:---13924962613
电子邮箱:---14550560@qq.com
语言:---中文、英语、粤语、客家话
个人简介: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原系某市公安分局法制室副主任,某市公安局公职律师、法制专家组成员,有10年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年均参与办理审核三百宗刑事案件。专注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刑民交叉、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与实务能力,秉持以诚待人的宗旨,工作认真、严谨、务实,致力于成为工匠型、技术派刑事辩护律师。
社会职务/社会经历:---
中国法学会会员
服务单位:---中山市小榄镇盛丰社区
获得荣誉: ---中山市“律采杯”演讲比赛三等奖
经典案例(部分):—— 【侦查期间当事人无罪释放】
一、郭某污染环境案。郭某为某废品回收站企业主,因回收废旧电池被中山市环境执法查获,移交公安后被以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缪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当事人、查阅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检索判例,制作全面的法律意见书,通过多次跟侦查部门沟通后,最后认定郭某行为不构成犯罪,侦查期间无罪释放。
二、李某强奸案。李某跟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随后到夜总汇唱歌,期间有一名女子陈某与其相谈甚欢,夜总汇结束后,李某主动提出送陈某回家,陈某并未拒绝。李某将陈某送至陈某家附近时,两人下车,李某拉着陈某到了附近的一间酒店,两人进了房间后发生性关系。第二天陈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李某强奸,公安机关随即将李某刑事拘留。后李某家属委托缪律师跟进。缪律师根据多年公安工作的经验判断这是一起被害人故意设计的索要钱财的假报强奸案。通过会见当事人李某和对案情梳理分析,搜集对李某有利的证据,在李某呈捕至检察院时,缪律师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认定李某强奸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