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60-88869997

凯行律师接受中山广播电视台采访:参加校外培训需注意......


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在10月15日开始施行,有偿学科类培训最高罚款10万元。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暂行办法》出台,能否更好地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我所党支部纪检委员、高级合伙人洪池池律师接受了中山广播电视台的采访,针对此次《暂行办法》的内容,就广大家长、群众如何参加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提出了建议。
 
,时长04:02

 
新发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规定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暂行办法》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督科科长张清越:“先前教育部出台的多份文件明确了相关的管理要求,但不具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我们行政机关而言,不仅明确了处罚的主体、实施的程序还有相应的依据,也让我们更有操作性。”
 
 
《暂行办法》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督科科长张清越:“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标准来作划分,我们通常所说的语文、数学、外语等这些都是典型的学科类培训,像音乐、体育、美术都是非学科培训,但是不要简单地根据培训的项目名称来判断,教育部同时也出台了一个学科分类鉴别的指南,帮助大家从不同的维度去判断。”
 
 
 
洪池池律师表示:“对于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培训机构,转线上、转‘地下’或者换‘马甲’,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用‘一对一’或者一些高端私教、夏令营的形式,开展一些学科类培训,也是在这次明确打击范围之内。”
 
 
 
中山街坊对新出台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又怎么看呢?
 
街坊凌女士:“学科校外培训有的人需要,有的人不需要,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愿意送去培训。我觉得个别老师如果传教很厉害,我都会选个人单独培训。”
 
街坊腾小姐:“可能有些家长想补习就补习不了,可能自己需要多花一些时间,去培养孩子的功课了。”
 
 
据了解,国家出台“双减”政策时已经明确规定,今后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日前,市教体局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中山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827所,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54所。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督科科长张清越:“至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还在办证过渡期,到11月底为止,所以目前我们还在呼吁大家赶紧过来办证。加强校外培训不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行政处罚这种方式去规范,另一方面也要提高广大家长、群众参加合法合规培训的意识。”
 
 
洪池池律师:“报名培训机构也要先看一下,看它有没有一些许可执照,要进行一个签订合同,就要索取它收费的收据、发票。因为我们要预防后续产生纠纷矛盾的时候,可以利用前期签订的合同、付费的凭证、索取的收据发票进行相应的维权。”
 
 
律师简介
 
洪池池 律师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纪检委员,高级合伙人。兼任中山市律师协会青工委主任助理,中山市律师协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副队长。擅长房地产及相关领域的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房地产公司并购/重组等非诉法律服务等业务领域。担任多家大型房企、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