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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行普法 | “扬有爱 · 反欺凌”,凯行律师在行动!




 

(图片来源于网络)

 

校园应当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11月22日下午,我所党支部公益普法宣讲团成员王丛、何俊发在中山市东方小学为250多名学生开展“扬有爱,反欺凌”法治讲座。




 


     为提高在校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或犯罪案件的发生,凯行律师一直在行动,多次走进校园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式的公益普法讲座。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多种手段实施欺负、侮辱行为,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和少数人、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在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欺凌。

 

 

如何防止欺凌:

 
1、寻求帮助:   
     不要害怕向外界寻求帮助的行为会造成更坏的结果,当自我能力无法解决被欺凌的事实,应该主动积极的向第三方进行求助。求助的渠道很多,常规的求助对象有父母、老师、学校、社会公益组织、执法机关等。

 
 
2、保护自己:   
      被欺凌者不需要懦弱。应当采取正当合法行的行为保护自己。逃避只可以解决一时的问题,却解决不了长远的问题。
性格的养成是众多小事件慢慢积累而成的,一个逃避问题的孩子,始终会遇到无法逃避的现实。
 
 
3、团结同学:   
     一般最容易受到校园欺凌的孩子大多是孤单的,不能与其他学生进行很好的交流。
他们在学校中的存在感很低,不容易得到关注,所以最容易成为被欺凌的对象。团结同学是指融于一个平等的圈子,而不是降低自己巴结别人。
 
 
4、树立自信:   
      不要从自身找原因,不要将被欺凌当做命运。不要自卑,
在行为上、思想上强大自己,不去畏惧凌霸。但是也不要将强硬反抗作为唯一的手段。而是要树立自信心,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
 

 

在讲座尾声,有趣的提问环节将全场推向高潮,大家都非常踊跃参与。相信在这么具有趣味性的公益普法讲座的熏陶下,同学们必定更加“明是非,辩黑白”,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学会通过法律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益普法之行,任重而道远,凯行律师一直在路上,为推动法治中山建设作贡献。

 

 

 

撰稿、排版:陈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