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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单位未履行疫情防控,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处于关键时期。作为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否则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

 
       据报道,2020年2月5日,针对庐山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庐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指示,欲将度假区内某酒店作为防疫留置观察点。该酒店老板林某及经理陈某未积极履行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一级疫情响应义务,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命令,借故推脱,不配合温管会将该处设为留置观察点,阻碍了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针对此事,温泉派出所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并表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对该酒店相关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法律责任

 

 

      企业未履行疫情预防与控制的法定义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相关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义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之规定,若企业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不仅如此,如果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建议

 

    建议企业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支持并配合当地政府各项防疫防控工作的开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第二,关注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政策,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生产运营的要求,在政策不明晰的情形下,提前先与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好相关事宜;

    第三,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及时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并及时履行报告职责,若发现疑似患者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立即采取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同时对可能污染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物品进行严格消毒等;

   第四,按照当地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预防控制系列指引,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

    第五,重视宣传引导,科学防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第六,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人员防护。


 


 

【法律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撰稿:朱志强律师、施人铭律师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